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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多措并举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海南国税    点击数:3527    更新时间:2015-03-07 16:25:32    收藏此页

一是专门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从加强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后续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进一步简化备案资料,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据实填报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即视同已报送备案资料,无需专门报送纸质资料,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是升级网报系统,对网报系统中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进行修改,增加了提示提醒功能,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时,系统会在相关栏次自动带出纳税人本月(季)可以享受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便捷地享受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是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减免税管理台帐,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对符合享受优惠条件但未实际享受优惠而多预缴税款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逐户书面通知,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据统计,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管辖的小微企业总户数为56464户,查账及定率征收盈利、定额征收小微企业总户数为3575户,享受优惠的户数为3379户,小微企业减免税额1229.65万元,政策受惠面94.52%,实际惠及面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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