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的安排,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管局将于12月13日起,更换新的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12月1日至12月12日,该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12月13日起恢复办理。该局提醒广大缴费人于11月30日前抓紧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
12月13日起,更换新的社保费征管信息后,所有缴费单位均须委托银行代缴费款;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个人均须使用刷卡缴费方式。委托银行代缴费款是指缴费单位向地税征收机关提供银行账户,并于每月社保费征收期内存入足以缴费的存款额,与地税征收机关及开户银行签订《委托缴税(费)协议书》。缴费人办理缴费申报后,由地税征收机关通知缴费人开户银行从缴费人账户中划转款额代缴费款。使用银行卡(银联卡)刷卡缴费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到征收大厅刷卡缴费。
为避免新系统上线初期可能出现缴费不畅等诸多风险,如条件许可,建议个人缴费者缴满一个季度以上(从现在起可缴到2012年6月份)社保费。
委托银行代缴费款程序:
1、缴费人与地税征收机关及开户银行签订《委托缴税(费)协议书》。
2、缴费人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缴费。
3、地税机关通知银行代缴费款。
4、到开户银行领取缴费凭据《电子付款凭证》,如缴费单位认为该凭证不符合记账条件,则可到地税征收机关索取《电子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使用银行卡(银联卡)刷卡缴费程序:
1、缴费人到地税征收机关申报缴费。
2、缴费人现场刷卡缴费。
3、地税征收机关向缴费人开具《电子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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