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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局2016年部署七项“双打”工作措施
文章来源:    点击数:3479    更新时间:2016-03-05 15:09:00    收藏此页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海南省政府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各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海南省工商局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主要采取七项措施:

一是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整治。以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商标标识行为。加大 对恶意抢注商标案件的审理力度,有效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使用违法行为。加强商标代理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商标代理活动中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二是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行为。加大对商场、超市、服装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品牌专卖店、折扣店等场所的抽查力度。围绕家用电器、化妆品、日用品、酒类、烟类、皮具、手机、计算机、儿童用品、玩具、燃油、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三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围 绕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产品,针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商 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突出重要农时和节庆时段,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商品质量抽检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家用电器、儿童服装、燃气灶具、压力锅、手机、服装、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商品和涉及健康安全的重要指标,依法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对抽查检验中发现的商品质量突出问题,强化检验结果利用,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

五是网络商品交易网站专项整治。加 强对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网站的监管,严格网站备案核验,对侵权假冒案件实施溯源查处。加强对网络交易主体、客体的搜索检查,重点强化对涉嫌违法行为 人网站(网店)的检查,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网络黑市。以假冒伪劣化妆品、服装、日用品、电子 产品、皮具、儿童用品、家具建材等商品为重点,查处曝光一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

六是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广告,加大对互联网、户外、报刊、广播、电视、印刷品等形式违法广告的抽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登记擅自发布的和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房地产、医疗、医疗器械、农资农药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虚假违法广告。

七是查处侵权假冒重大案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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